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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承诺
    我公司秉承“以水传真情、服务无止境”的服务理念,为全市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供水服务。客服热线4008877212实行24小时服务,接受用户关于水务咨询、求助、投诉等相关问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收费窗口实行统一着装,服饰整洁,亮牌上岗,规范服务用语,服务主动、耐心、细致,树立“规范、高效、廉洁、务实”的窗口形象,保持工作场所整洁舒适,免费提供宣传资料。
    客户服务部公开水价标准和服务程序,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制度,坚持收费、服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限时结办制。来电咨询当场答复;来人咨询1小时内答复或转有关部门;来信咨询或需要现场调研的,于3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或上门形式答复;且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措施。
    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接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应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疑义等,或引导用户办理各类收费服务。
    按照先居民生活后事业单位用水的调度原则,合理调度,县(市)城区不低于0.24MPa,建制镇区(包含撤并乡镇)不低于0.20MPa,乡村不低于0.16MPa;供水企业应对用水高峰期间的水压进行综合调度,满足用户正常使用;低压供水率不应超过1%。
    根据维修单的轻重缓急合理的安排时间顺序,确保维修任务当日事当日了。对于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或原材料短缺等原因当日无法完成的,需要工程队配合的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供水管道发生突发性爆管、折断等事故及一般的明漏应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起,4小时内止水,并立即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开始后,DN≤500mm的管道24小时内修复,DN>500mm的48小时内修复(节假日不能顺延)。管道修复期间,若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正常供水,对用户影响较大的,应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应急性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电视、电话、报纸或张贴形式通知用户,DN500mm以上管道计划停水施工,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突发性停水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按照合理工艺净化处理并进行检测,让城镇居民用上优质水、放心水。
    工商企业用水报装时限为申请时段、施工时段、通水时段,承诺3个工作日内完成(必须办理其他审批而发生的时间不计在内)。
    抄表到位、准确、及时,抄见率99%以上,抄表准确率99%以上,按规定标准收费。
    对12345、市长信箱及寒山闻钟等报来的案件要及时派人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
    供水企业应建立多种投诉受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来电、来访。
    供水企业应制定投诉处理流程与办法,并予以公布。用户投诉应进行闭环处理,从接报到完成应有必要的流程手续。
    供水企业对用户反映的水质及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查询,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答复。
    对用户投诉的除水质以外的问题,供水企业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与用户沟通,进行核查;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用户作出答复。
    用户的咨询投诉应建立投诉台账,并保证台账规范性,台账应留存用户电话,以备回访。
  • 工商企业用户接水服务指南
    一、服务流程
      申请与受理(含预约勘查)→方案编制(含勘查、方案设计和费用测算等事项)→施工与验收(含签订施工合同、敷设管道、装表通水、签订供用水合同等事项)
    二、所需材料
      1、用水申请表:包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实际用水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同的,需提供用水地址物业的权属证明,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2、新建项目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或者备案文件及项目总平面图(用水点平面布置图);
      3、年用水量五千立方米以上的单位,提供经太仓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定的用水计划。
    三、承诺时限
      符合接水条件的,用户用水接入无需增设管线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通水;需增设管线的,9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通水;需增设管线且需办理行政审批的,平均30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通水。
    四、收费依据及验收标准
      依据《江苏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接水工程预算并附材料清单和价格明细;工程验收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用水价格
  • 水费托收

    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水费有何优点?

      答:银行委托代扣水费即用户在结算水费前,储存足够付清水费的存款,供水企业根据实际用水量,委托银行扣缴水费。该方式具有结算简便、资金回收快、便利用户等优点。

    目前办理该项业务的银行有哪些?

      答:居民用户的水费结算,主要由工行、建行、交行、农行、中行、邮政、农商行负责办理;企事业单位的水费结算,城区要到东港路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手续(苏州范围内的银行都可托收)。

    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水费有哪些流程?

    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水费营业网点有几个?

      答: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区收费管理中心营业网点有:
      1、 东港路20号,电话:53522972(星期六、日照常营业)
      2、 科教新城桴亭路17号,电话:53536703
      各乡镇供水管理站:
      1、 南郊供水管理站,电话:53405580
      2、 港区供水管理站,电话:53701398
      3、 金浪供水管理站,电话:53781375
      4、 岳王供水管理站,电话:53301738
      5、 直塘供水管理站,电话:53250314
      6、 璜泾供水管理站,电话:53811764
      7、 浏河供水管理站,电话:53600776
      8、 新塘供水管理站,电话:53623958
      9、 归庄供水管理站,电话:53293725
      10、 陆渡供水管理站,电话:53458687
      11、 双凤供水管理站,电话:53410041
      12、沙溪供水管理站,电话:53216283
  • 其他业务
    一、用户过户销户
      单位用户申请永久性过户,请到我公司接水业务科或所在地供水站办理。
      用户申请销户、个人用户申请过户或单位用户申请临时过户,请到我公司收费管理中心窗口或所在地供水站办理。
      服务流程: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审核→更改。
    递交材料:(1)申请表;(2)房产证复印件;(3)供用水合同;(4)委托银行代扣协议;(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
      承诺时限:经本公司核实,在无拖欠水费及其他接水费用的前提下,由过户双方或销户方签字 盖章,即可办理过户、销户手续。
    二、水表移位
      水表位置需迁移的用户要向本公司接水业务科或所在地供水站递交移位申请,注明迁移原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水表迁移费用由用户负担;
      2、水表迁移工作,必须由供水企业进行设计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迁移水表。对私自迁移水表的,供水企业有权责令迁移单位(户)补交一定量水费或解除供水合同。
    三、用户增量、减量
      1、用户增量请到我公司接水业务科或所在地供水站办理申请,增量用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用户承担。
      2、根据《苏州市供水办法》第29条之规定,单位用户水表读数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最低流量的,供水企业可以更换口径合适的水表。
    四、暂停用水
      单位用户连续三个月以上不用水,应到我公司收费管理中心窗口或所在地供水站申请暂停用水,否则作自动销户处理,如需再次用水,须另行申请。
    五、水表管理与计量
      用户有保护水表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迁移、拆装、调拨、倒装水表,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条例和法规处理。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其检定费用由用户支付(水表口径50以上的,另加收拆装工程款);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其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支付,并退还用户该次水费差额。由于水表发生故障或其他非用户责任造成无法抄表计量的,按用户前三次抄表的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

    24小时服务热线400-8877-212